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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的通知
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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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学院在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为了充分发挥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中的作用,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补偿仪器设备的运行消耗、维护维修及环境改造等费用,实现实验室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材料学院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材料学院教学实验室正式开始部分仪器设备施行有偿使用制度。

(1)有偿使用收费标准
  凡国家或省市物价管理部门有明确收费标准的,按照标准统一收费;没有收费标准的,依据相关规定,考虑仪器设备折旧、运行成本和技术服务等要素,参照省内高校或科研院所同类设备收费情况制定相应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细则参见附件1。除教学计划内表列的课内实验和综合实验课程外,其他用途都包含在有偿使用范围内。 

(2)实验(测试)预约制度
  为了方便教师了解教学实验室建设的最新进展,提高实验中心对学院教学、科研服务水平。实验中心现已将学院全部18个教学实验室以及常用设备整体纳入材料学院实验综合管理系统(预约系统)的管理中,教师登陆西安科技大学材料学院实验综合管理系统(http://10.200.69.35/Data/Client/login)了解学院所有教学实验室可开放的各类实验,并通过此系统进行预约,完整填写预约信息。预约经审核确认后,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根据预约服务内容做好实验安排,对部分有偿使用的仪器设备核算收费金额,按照工作流程完成测试工作。实验综合管理系统使用方法参见附件2。
  对实验综合管理系统没有使用经验的教师实验中心在实验中心办公室(205)设置了专用计算机,并安排了专职值班表(参见附件3)为全院教师现场处理预约及钥匙使用事项。
有学生参与的实验请指导教师仔细核查学生是否具备实验安全考试合格证,不具备合格证的学生不允许进入实验室。 

(3)使用培训制度
  学院委托实验中心每年举行两次测试设备培训(培训计划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学院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自行测试资格。教师在自行测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设备安全责任人的管理,未经允许不得动用实验室内的其它仪器设备。 

(4)财务制度
  各位教师请先将分析测试费通过校财务处转账至实验中心对外服务费账户,然后凭财务流水单据到实验教学中心建立业务联系。
  账号:材料学院实验室收入-学科科研类(109-4010402000)。
  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学校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不接受任何现金往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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