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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规章制度

材料学院设立公共实验室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3 点击数量:

  为全院教师在临潼校区从事科研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激发学院教师学习、研究的积极性,在学院领导的高度关心和支持下,拟建立材料学院公共实验室。
 

  现拟定改建406(原高分子合成实验室)为材料学院公共实验室,实验室内配备有4排实验台及全套通风设备、2个通风橱、4个危化柜,具备较好的实验条件。
 

  材料学院公共实验室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启动,将按照先申请先选位、研究团队集中的原则,由学院统一分配使用。公共实验台由学院教师共同使用。公共实验室按照人员使用情况,采取动态管理的办法按比例分配公共实验台。具体管理规定参见附件1《材料学院公共实验室管理规定》,对于违反《材料学院公共实验室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的教师,学院有权停止其使用权并追究相应责任。
 

  为避免影响实验教学,各教学实验室原则上不再放置教师购置的科研设备,请现已在教学实验室放置科研设备的教师于11月底将设备自行搬迁至公共实验室。
 

  特此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