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科技大学奖学金—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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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优良学风,引导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 第三条 奖学金种类、金额及评选比例。 1.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分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4个等级,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不限制评选比例;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2%。总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2%。 国家管理专业,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不限制评选比例;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4%;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1200元,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5%。总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9%。 2.单项奖学金300元。 3.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品)100元,其中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者,奖学金(品)500元。 第四条 评定及发放办法 1.奖学金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享受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优秀生、三好学生优先享受一、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2. 优秀本科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份进行(当年入校新生在学满一学年后的十月份评定)由各学院根据有关评定办法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核准备案。 3. 学生奖学金由财务处核对相关信息后分两次发放。 4. 对于按照大类招生的国家管理专业优秀本科生奖学金比例和金额,在未分具体专业之前按照非国家管理专业对待。 第五条 本实施办法自2017级学生开始执行。 第六条 本实施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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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奖学金—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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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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