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
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为我校在学在籍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本校教职工攻读研究生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不在此奖励范围。
第三条 奖励成果主要包括高水平学术论文、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发明专利和高水平竞赛获奖。
第四条 高水平学术论文主要包括:在Nature和Science及子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ESI、SCI、SSCI、A&HCI、EI、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全文转载或论点摘要转载的学术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理论版或周刊发表的学术文章;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领军期刊、重点期刊、梯队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第五条 高水平竞赛获奖主要包括: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高水平竞赛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成果。
第六条 学术论文及收录奖励计分:
表1学术论文及收录奖励计分表
分值/篇 |
类别 |
分值/篇 |
|
Science或Nature论文 |
1500 |
影响自然指数排名的期刊论文 |
130 |
Science或Nature子刊论文 |
300 |
SSCI、A&HCI收录 |
50 |
ESI热点论文 |
100 |
人文全文转载I类 |
50 |
ESI高被引论文 |
70 |
人文全文转载II类 |
35 |
SCI一区收录 |
50 |
人文论点摘要转载I类 |
30 |
SCI二区收录 |
30 |
人文论点摘要转载II类 |
25 |
中国卓越期刊SCI或EI收录 |
50 |
CSSCI刊源期刊论文 |
50 |
注:①SCI分区以美国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为准,仅奖励类型为Article、Review;CSSCI刊源期刊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确定的最新目录为准。开源(open access)期刊论文不计入奖励范围。《西安科技大学学报》按25分计。
②人文全文转载Ⅰ类包括:《新华文摘》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人文全文转载Ⅱ类包括:《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和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或周刊发表的学术文章;人文论点摘要转载Ⅰ类包括:《新华文摘》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要;人文论点摘要转载Ⅱ类包括:《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论点摘要。
③除Science或Nature及子刊,ESI高被引、热点论文外,仅奖励西安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的论文。非第一单位的Science或Nature及子刊,ESI高被引、热点论文奖励标准按照本文件第十条执行。Science或Nature子刊仅限JCR Impact Factor (文章发表当年)≥10的期刊。
④中国卓越期刊SCI或EI收录,是指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梯队期刊,并被SCI或EI收录。
⑤自然指数认定期刊指依托于全球顶级期刊《自然》系列、《科学》《细胞》等自然科学类期刊。
⑥论文被多种收录时,按最高收录分值奖励,不重复计算;收录证明原则上由西安科技大学图书馆统一提供。
第七条 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计分:
表2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计分表
成果名称及级别 |
分值/项 |
奖励对象 |
成果名称及级别 |
分值/项 |
国家级特等奖 |
5000 |
博、硕士 |
省(部)级特等奖 |
300 |
国家级一等奖 |
3000 |
博、硕士 |
省(部)级一等奖 |
200 |
国家级二等奖 |
1000 |
博、硕士 |
省(部)级二等奖 |
50 |
注:①科学技术奖是指由政府或者政府委托部门评审的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②具有国家级成果奖励申报资格的权威协会或社会力量设奖,其科学技术奖或成果奖按相应的省部级奖励对待,且只奖励我校为牵头单位的一等及以上奖。
③同一成果奖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计算。教育部科技成果奖励分值为省部级对应级别奖励分值乘以1.3的系数,获全国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分值为省部级的对应级别奖励分值乘以0.5的系数。
④陕西省煤炭科学技术奖只奖励我校为牵头单位的一等及以上奖,奖励分值为省部级的对应级别奖励分值乘以0.3的系数。
⑤政府部门颁发的副省级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只奖励一等奖,奖励分值为省部级对应级别奖励分值乘以0.5的系数。
⑥分三个级别并设特等的省部级成果奖励中,奖励级别下浮一级。
第八条 发明专利奖励计分:
表3发明专利奖励计分表
成果名称及级别 |
分值/项 |
国际发明专利 |
100 |
国内发明专利 |
30 |
第九条 高水平竞赛奖励计分:
表4高水平竞赛获奖计分表
成果名称及级别 |
级别 |
分值/项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
国家金奖 国家银奖 国家铜奖 |
500 300 200 |
省级金奖 省级银奖 |
100 50 |
|
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
国家一等奖 国家二等奖 国家三等奖 |
60 30 20 |
省级一等奖 |
15 |
|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国家一等奖 国家二等奖 国家三等奖 |
60 30 20 |
省级一等奖 |
15 |
|
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 陕西省研究生英语演讲比赛 |
省级一等奖 |
15 |
注:分配比例可以由第一人(负责人)调整,并经课题组成员同意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条 所有成果均须署名西安科技大学。除Science或Nature及子刊、ESI高被引、热点论文外的学术论文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西安科技大学。学术论文成果须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研究生本人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多家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学校署名第一的,总分值按100%计分,学校署名第二的,总分值按60%计分,学校署名第三的,总分值按30%计分,学校署名第四及以后的,总分值按10%计分。个人分配分值按学校完成人(含教职工)单独排序计算。由多人合作完成成果的计分分配比例见表5,也可由成果第一人(负责人)按照团队参与人的贡献大小自行分配。
表5多人完成成果计分分配比例表
完成总人数 |
完成人排序 |
计分比例 |
完成总人数 |
完成人排序 |
计分比例 |
两人 |
一 |
65% |
五人 |
一 |
50% |
二 |
35% |
二 |
25% |
||
三人 |
一 |
60% |
三 |
12% |
|
二 |
28% |
四 |
8% |
||
三 |
12% |
五 |
5% |
||
四人 |
一 |
55% |
|||
二 |
25% |
||||
三 |
12% |
||||
四 |
8% |
注:分配比例可以由第一人(负责人)调整,并经课题组成员同意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一条 学术论文被多种收录时,按最高收录分值奖励,不重复计算,收录证明原则上由西安科技大学图书馆“煤炭信息研究院科技查新咨询站”提供。
第十二条 成果奖励金额按分值计算,分值奖励额度根据学校财力情况确定。原则上成果奖励于当年内发放,不受经费预算限制。
第十三条 设置奖励额度调节系数,当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时,系数为1.2,当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时,系数为1.0。
第十四条 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工作于每个季度末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研究生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存在有学术不端或违规舞弊行为,学校将追回全额奖金,并按照《西安科技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