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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3-03-28 任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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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西安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函〔20235号)等文件要求,为了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

实行信息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考核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及我院网站、QQ群等多种方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组织机构

1.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  涛 杨庆浩

成员:杜慧玲 杜立飞 刘向春 彭龙贵 邓军平 牛立斌 卢  海 常梦洁 任  娜

2.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周 涛 杨宝华

成员:孙万昌 张菊梅 陈  进 田爱芬 刘  俊

3.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

复试招生工作共设4个工作组,由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随机分组,设组长1名,秘书1名,网络远程复试另设复试助理1-2名。

第一组 赵  幸(秘书)  郭瑞云 刘倩倩 马一添(复试助理)

第二组 张慧慧(秘书)  王佩佩 候兆其 张菁丽(复试助理)

第三组 赵莹莹(秘书)  汤  祎 康  乐 张亮青(复试助理)

第四组 后振中(秘书)  邓泽星 刘毅彬 宿文燕(复试助理)

*依照工作安排,秘书和复试助理可随机调整组合*

三、复试形式及复试时间

1.复试形式采用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特殊情况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可组织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首选为腾讯会议,备选为QQ群或ZOOM

2.复试采用随机分组,成绩由各复试工作小组考核评定,每一复试工作组由至少5名相关研究方向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随机组成,设组长1名、秘书1名,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时,安排复试助理1-2名负责管理复试平台(秘书与复试助理均不参与考核评分)。

3.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复试为第一志愿报考本学院考生,在328日至331日期间进行。第二批次为调剂考生,将在46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分多轮次进行;调剂复试视报名情况,按照①本科专业为材料类或与材料类高度相关专业、报考专业为材料类或高度相关;②本科专业为理工科其他、报考为材料类相关专业分批录取。

4.复试具体时间、参加复试学生分组及顺序将于复试期间提前在学院网页公布或张贴于学院公告栏,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注意接听各复试小组秘书或复试助理电话。


四、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综合素质和外语等。复试中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纳入综合素质评分,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复试时,考生以口述形式作答,其中专业知识部分主要涵盖金属、无机、高分子和新能源材料基础知识,考生在一定范围内随机抽取规定数目的复试题目进行作答;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4.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一经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学院应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成绩的确定及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满分40分、综合素质满分40分、外语满分20分;复试成绩为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60分以上为合格)

2.考生的初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后的成绩和复试成绩各按50%的权重相加,得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

3.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

4.每批次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及时公示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分批次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在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

5.我校优研计划的合格人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报考专业与申请优研计划专业相同的合格人员,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考生复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复试工作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六、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试的应届考生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考生亲笔签名的《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往届考生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网络复试考试还需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或电子版。

2.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请按照复试助理的电话或网络指导,提前准备相关软硬件设施。复试当天接受复试助理的安排,及时按照《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试规则》参加远程复试。

3.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4.我院专业学位接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调剂,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另行公告。学院将依照调剂报名情况,适时多次开放调剂系统,多轮次组织调剂复试,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调剂报名时,学术型可申请调剂为专业学位,全日制可申请调剂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新生入学报道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6.本复试实施办法报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上级部门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新的政策,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执行。

七、咨询、复议及申诉部门

咨询、复议部门:

西安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咨询:任  娜 老师  029-85587373

      赵莹莹 老师  17791606653

复议:杨庆浩 老师  13032972282

申诉部门: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029-83858211    yanzhaoban@xust.edu.cn

西安科技大学纪委监察处    029-83856341    jiwei@x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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