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职责
学院党委是学院的政治核心。其主要任务和职责如下: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
2、参与研究和决定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
项;支持学院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负责学院科级干部的选拔、聘任、培养、考核等工作,。
4、党委与学院行政共同研究决定院属系、实验室、中心的人员聘任工作。
5、负责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提高全院的思想道德水平。
6、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决定各党支部的建立和调整。
7、做好学院选派人员出国、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政治审核工作。
8、领导学院的工会、共青团和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9、做好学院的统战工作,提高民主人士的参政、议政意识。
10、审批学生党员的发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11、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秩序,对违纪党员做出处分决定,并根据处分权限报批。
12、建立和完善学院的廉政建设制度,强化监督机制。
13、完成校党委下达的其它各项任务。